怒族普遍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在婚前有恋爱自由,但缔结婚约由父母作主。在初恋至成婚期间,双方父母要划给他们一块“共耕地”,以便于他们在共同的生产劳动中互相观察、了解、培养感情。
按照传统习惯,新婚夫妇在举行婚礼的三天中不能同居。
年长之子婚后要分家另过,在父母住房附近另建新房,并分得一定财产。幼子与父母同住。所有弟兄共同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家中无子有女儿者,可招女婿上门,可以继承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