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8月11日(星期六)中午12点多,我们一家三口人驱车从天津驱车到达了河南省云台山旅游,早就听说过这个景区风景不错,管理正规。没想到这趟旅游成了恶梦的开始。
由于中午太阳比较毒,在找到住宿后稍事休息,并对景区作了一个游玩计划。
3点多钟,出发。到了岸上村的售票处购买了2张成人票和一张学生票。(女孩,12岁)
在路边经过等待和蜂拥而上的挤车过程,终于坐上了一辆景区内的“免费”大巴。和预想的一样,红石峡景区的人太多,拥挤不堪,未下车。直奔最远的终点站下车。在四点多钟,刷票进入景区,这个景区内有三个地方可以去,分别为猕猴谷,小寨沟,大瀑布三个景点,决定先去最远的大瀑布,路上看到牌子,当天的瀑布水量大。两条路上山,一条为电瓶车专用路,一条路为步行路。决定步行上去,坐车下来。刚走不远,发现有一只猴子坐在路旁边的平台上面,当时人很多,路很窄,大家都停下来看猴子,照相的照相,喂食的喂食。孩子也从包里拿出食物喂这只猴子,在我的催促下,准备离开,孩子手里还有食物。最不愿看到的一幕发生了,这只猴子向孩子脸上抓来,我本能的向后拉了孩子一下,再看孩子脸上已被抓出一道血痕,血流了出来。还有几个道子未出血。
马上到景区内的医务室,大夫说要打狂犬病疫苗,景区内没有,等了半个多小时,车未到。经联系在云台山庄路边等着。坐大巴到达该地点,换车到了方庄镇卫生院,大夫一看说:又一个被猴子抓脸了!!问其故。说上午就有一个洛阳来的成年人被抓了脸,伤得更厉害。开车的人给付了狂犬病疫苗费用320元。打了第一针。
6点左右到达云台山管理处,负责接待的是一位姓徐的女人,把情况说明之后,她说:“这事儿我们也没办法,没有我们的责任”。没有你们的责任?试想猴子抓人是第一次吗?至少今天一天就有两人脸被抓伤。你们采取了措施了吗?山上连个警示的标志都没有,只知道对游客收钱,云台山负责的人你们做了什么为?根本就是不作为。出现了事故只是推说没有自己的责任。对游客人身安全负责难道不是你们收完钱应该做的?
问领导在不在。回答不在。用了大家都知道的对付游客的惯用伎俩-----耗时间。让你自己耗不起。要求姓徐的女人,出具一个情况证明,把今天发生的事儿写清楚,因为我们孩子就算打了狂犬病疫苗,但万一有什么事儿怎么办?姓徐的女人回答的很令人气愤的话:那你孩子要是有什么事儿都来找我们怎么办?这就是云台山人管理人员说出来的话。就是不给出具证明。不给出具证明。那就是否认这件事儿。我们可能有什么事儿都来找你吗?
耗了很长时间,无人理睬。只能打110报警,一位女同志接的,说完情况后让我打当地派出所电话,所里回答现在没有人出警,等会儿吧。又等的半个多小时没有任何人来。再次拨打了电话派出所说不归他们管。又打110,说去其他地方投诉吧。我说只是要一个它们出的证明证实这件事儿,现在他们不出只能民警来做笔录,这样也能证实这件事儿。110说不归他们管,只能做一个报警的登记,当时从电话里做了登记,记录了此事。
时间已经晚上八点多了,孩子也累了,困了,饿了。姓徐的女人说上午那个洛阳的游客它们给赔偿了200元钱,问我们接不接受?接受?我们7、8百公里来到这里高速汽油费花了多少钱?就为了你给赔偿200元?要求出具的证明死活的不肯写,说公章没在,我们说明天上午我们再来,它说明天上午也不在,我们问什么时候在,它说不知道什么时候在。后来又说赔偿300元吧。我们强烈要求出具经过情况证明。她说最多赔偿500元,证明仍不出具。
时间晚了,孩子很饿了,实在耗不起了最后只能接受了这个赔偿。我们说这个赔偿是旅游赔偿款,因为我们今天一天从买完票到现在什么都没看到,明天票就作废了,只剩下半天的游览时间了。
晚上向焦作市旅游局反映了这个情况,姓狄的同志接的电话,表示转天早晨过问此事,让云台山管理部门直接和我们联系。
想想一天发生的事儿,很令人气愤!出了事儿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人管,要学会多多赚钱,更要学会服务。把自己出门旅游的心情全部化为乌有。从当地人了解到,猴子抓人不是一次两次了,管理部门想没想过采取一些措施避免再发生?出了这事儿对他们来讲好像就小事一桩,态度漠然,怎么树立你们旅游区的形象?还申请国家级AAAAA景区?要学会多多赚钱,更要学会服务。
当时想转天直接就走了,心情全无,但又想这样太对不起孩子了,大老远来一趟就是为了让猴子抓脸来的?唉。。。
转天早晨很早起床,去了一趟红石峡,又去看了一眼大瀑布,那个景区内的小寨沟,猕猴谷也未去。其他的地方更没有时间了,全都没有去。景区也未打来电话。
中午11点半开始返回天津,晚上到家,结束这次的郁闷之旅。
游客本来出门旅游就是弱者,出了这种事儿谁都不愿看到的,首先我们家长也有责任,孩子没事儿就是万幸,如果云台山管理人员当时处理的方式为游客多想想,那么结果就肯定就是不一样了。失去一个游客的信任可能微不足道,那么如果多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