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游客云龙湖边捉泥鳅被罚三百元

http://www.yooyocn.com  2007-11-27  来源:中国徐州网

  中国徐州网-彭城晚报新闻热线85608110消息 (记者 耿耘) 昨日上午,外地游客陆先生致电晚报热线反映,5月14日下午,他在湖中路西侧的湖边捉泥鳅,刚捉到几条,就被突然出现的几名男子拉上车,然后带到云龙湖水产养殖场大院内。对方说他是非法捕捞,要交1000元赔偿款。他在哀求无果的情况下跪下求对方,但对方仍坚持要赔偿款1000元。无奈之下,他只得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到来后,对方改称赔偿款是500元。他和另外一名同样也被要求交赔偿款的外地游客曾先生再次报警,并协商到半夜,对方仍让他们每人赔偿了300元。

  陆先生:几只泥鳅根本不值钱

  昨日上午,记者来到湖中路,见到了外地游客陆先生和曾先生。陆先生向记者提供了一张赔偿款单,而这实际上是一张很普通的收据,收据上写着“水产资源赔偿费300元。”

  陆先生说,他就捕捉了几条泥鳅,而几名养殖场工作人员让他把钱包拿出来,从中拿了1000元,说他捉泥鳅要交赔偿款。他当时表示强烈反对:他下到湖边捕捉泥鳅时,并未看到湖边有任何禁止捕捉的标志。如果有禁止捕捉泥鳅的标志,或者上面写清楚捕捉泥鳅要罚款,他甘愿受罚。任何标志没有,而且几只泥鳅根本不值钱,对方提出的赔偿要求根本不合理。

  派出所两次出警,对方仍让他和曾先生每人赔了300元

  陆先生说,虽然他强烈反对,但对方坚持要赔偿款1000元。他表示自己不清楚湖边不允许捕捉泥鳅,希望对方可以原谅这一次,但几名工作人员根本不理睬,他当时就跪下乞求对方,可是对方仍要赔偿款1000元。在万般无奈之下,他只得拨打了报警电话。云龙湖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在民警的协调下,对方将赔偿款降到了500元。

  他说,他被带进水产养殖场时看到还有另一名外地男子曾先生也被关在大院内,曾先生称是因为没有钱交500元赔偿款,所以当时还没能离开,而且身上装的50元现金和手机都被对方没收了。他们两人再次拨打了报警电话,云龙湖派出所民警赶到后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让他们等养殖场的人过来处理。他们当晚从7点等到9点,也不见养殖场有人过来。当晚9点多钟,他们从派出所步行走到了养殖场。在养殖场里,他们不断哀求对方,最终对方还是让他们每人赔偿了300元。

  记者在事发路段,没有看到有禁止捕捉泥鳅的标志

  记者随后来到湖中路,在湖中路陆先生捕捉泥鳅的路段确实没有看到禁止捕捉泥鳅或禁止捕鱼的提示标志。昨日上午,记者和陆先生等人来到云龙湖养殖场,但在办公区内,记者敲遍门也没有找到一名工作人员。记者随即拨打了云龙湖派出所的电话,一位民警表示,5月14日夜间的值班民警已经下班,具体情况他们也不清楚。

  律师:旅游景区禁止性条款应明示

  针对此事,红杉树律师事务所的程栋律师表示,旅游景区内的禁止性条款应当公示出来,景区有告知义务,如果没有公示,即使游客违反相关规定,游客也具备从轻或免予处理的条件。按照法律的公平原则,即使养殖场真有损失,也应当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而因为几只泥鳅就要求游客赔偿几百元,显然有失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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