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不满酒店做法提出诉讼,三亚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现场调解纠纷
■核心提示
一年前,沈阳的尹先生在三亚亚龙湾假日酒店预订了今年春节期间72间客房,双方还做了全部的确认函。孰料,今年1月酒店方竟通知尹先生称需要加收“特定服务费”,而且该项费用竟比正常房价高出4倍多。昨日,尹先生委托律师到三亚市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准备起诉该酒店,要求法院判令酒店按照预订的房价销售予其,并赔偿相关损失。
一年前约定:双方确认72间预订房成交
尹先生诉称,2007年2月底至3月初,尹先生通过假日酒店集团全球官方网站,以最优价格预订三亚亚龙湾假日酒店客房,预定入住时间为2008年2月7日—2月12日豪华海景房3间、2008年2月8日—2月12日豪华海景房8间、2008年2月8日—2月12日高级山景房61间,合计291晚共72间房。其中,豪华海景房每间每晚房价为980元,高级山景房每间每晚房价为880元,酒店另加收百分之十五的服务费。当时,酒店方对尹先生的全部预订做了确认,并将十一份确认函及确认号码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尹先生的邮箱,尹提供国际信用卡作为上述预订的担保,证明双方已就预订房间时间、价格等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形成了合同关系。
让人吓一跳:特定服务费高出房价4倍多
2007年4月,酒店方即发函给尹先生,称春节期间服务费将在平时基础上有所上调,并称届时会收取其他特定服务费用。尹先生答复:只要不是乱收费,在合理的范围内他可以接受。同年10月,尹亲自到三亚与亚龙湾假日酒店就预订房间价格事宜进行交涉,但酒店方一再强调还要收取其他特定服务费用,但没有说明什么是特定服务费,也没有说明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是多少。
2007年12月31日,酒店预订部发函给尹先生称,特定服务费收费标准已制订,其中标价为980元的豪华海景房加收的特定服务费为每晚4200元,标价880元的高级山景房每晚加收特定服务费为2400元。尹先生看到加收的“特定服务费”数目后提出质疑:竟然是正常房价的4倍还多。随即,尹先生立即提出,正常房价应为30余万,但现在光是“特定服务费”要交上100多万。
信不信由你:酒店方将预订房“作废”
2008年1月7日,尹先生接到酒店方的快递,让尹先生必须在48小时内将房款汇给酒店。尹先生不能接受这样的价格。1月7日下午6时许,酒店方在双方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取消了尹先生预订的房间。
昨日中午,三亚市城郊法院旅游巡回法庭收到尹先生的起诉状之后,决定先进行诉前调解。四位法官来到了三亚亚龙湾假日酒店。经现场调解,因双方的调解意见分歧较大未达成一致,于是法官们决定在进行调查后,再做进一步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