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的爱人和她的姐姐带小孩,在07年7月21日一行三人到深圳去。刚下飞机就接到一张小广告(有深圳市中国国际旅行社字样),上有各类旅游信息并留有电话0755-88841113。当晚我爱人她们就打电话报名参加了第二天的“香港一日游”。
22日早一辆面包车(车号是粤55577或粤7775)和两个男导游将其接走。到南澳附近的一个海滩后(有照片可看出海滩外貌及停车场的位置,让她们上了一艘快艇,每人收费50元。15分钟后到了一个岛上。在登岛的小码头上有一根类似旗杆的秆子立在那(很粗很高)。上岛后她们被一个男人领着路过了一片住宿用的小平房。和一些石桌石凳,矮小树木。到了一个小四合院。院中间是干涸的鲍鱼池。在右侧的一个小房间里。有另几个男人,这时就要求她们必须买一部手机,一个手表。否则就别想回去(态度极其恶劣)。考虑到人身安全,她的姐姐把身上的5000元现金给了她们。我爱人因没有现金,被扣留了近两个小时。只好请同学给对方提供的帐户上存了13000元。对方给了她们一部电话和一对手表并威胁她们:想安全离开深圳就不准报案。两个女人带着孩子被他们扔到人生地不熟的深圳市大鹏镇。
这些人用的电话号是:
旅行社0755-88841113
导游13798507658
导游13714076999
旅游公司领导13534157000
司机13714055583
岛上人13724304144
农业银行汇款
户名:王俊贞
帐号:6228480120094880511
该团伙极其嚣张,并自称珠海等地都有生意。7月初三个山西人被扣了8万元都没有没敢报案。我的爱人是一个下岗女工。应姐姐的邀请到了深圳。想感受南国的繁华与喧嚣。然而这次的打击实在太大,这些钱是我们家一年半的全部收入啊。